關于創業扶持
政策依據
根據黔府辦發【2015】31號《“雁歸興貴”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行動計劃》、遵黨辦發【2013】32號《關于促進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實施意見》、余人社通【2016】28號《關于對創業典型表彰獎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一)、 一次性創業獎勵
1、獎勵對象
本縣戶籍,2013年以來領辦創業項目,帶動就業3人以上,與員工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經工商部門年檢通過的高校畢業生(大專及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退伍轉業軍人、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精準扶貧家庭勞動力等符合條件的創業典型代表。
2、獎勵標準
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經審核合格,結合經營規模、示范作用、帶動效應等因素,高校畢業生給予5000---1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創業獎勵,退伍轉業軍人、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精準扶貧家庭勞動力等符合條件的給予3500元的一次性創業獎勵。
3、申辦程序
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到營業執照上經營場所所在地的鎮(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據實填寫《余慶縣一次性創業獎勵申請表》,通過村(社區)、鎮(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縣工商局、縣人社局審核,確實無誤后,給予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獎勵。
4、申報材料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畢業證書復印件、退伍證復印件、精準扶貧卡復印件、鎮村出具的返鄉農民工證明等人員類別證實材料。
③、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勞動就業合同復印件。
⑤、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
⑥、企業生產經營相關圖片至少2張。
(二)、經營場所租金補貼
1、補貼對象
本縣戶籍,2013年以來領辦創業項目,帶動就業3人以上,與員工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連續正常經營1年以上,經工商部門年檢通過的高校畢業生(大專及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復員退伍軍人、返鄉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精準扶貧家庭勞動力等符合條件的創業典型。
2、補貼標準
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經審核合格,給予300元∕月標準的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實際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據實補貼,補貼時間從工商登記注冊當月起計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3、申辦程序
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到營業執照上經營場所所在地的鎮(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據實填寫《余慶縣創業場租補貼申請表》,通過村(社區)、鎮(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縣工商局、縣人社局審核,確實無誤后,給予發放創業場租補貼。
4、申報材料
①、身份證復印件。
②、畢業證書復印件、退伍證復印件、精準扶貧卡復印件、鎮村出具的返鄉農民工證明等人員類別證實材料。
③、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勞動就業合同復印件。
⑤、繳納社會保險憑證復印件。
⑥、經營場所租賃合同復印件。
⑦、企業生產經營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