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慶縣就業創業扶貧政策清單(個人)
1. 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適用對象:建檔立卡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
補貼標準:縣外省內500元;省外1000元。
政策描述:對在畢業年度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對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省內就業的、給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輸出到戶籍所在省以外就業的、給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2.滬遵勞務協作一次性生活補貼適用對象:建檔立卡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
補貼標準:1000元/人。
政策描述:對外出至市外務工并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含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給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補貼,每人只能申請一次,政策時間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由本人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代申請。
3.就業扶貧援助補貼適用對象:建檔立卡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
補貼標準:400元/人/月。
政策描述:持《殘疾證》、女年滿45周歲以上(含45周歲)男年滿50周歲(含50周歲)以上、因照顧老人兒童或病人無法外出務工的貧困勞動力,以及易地扶貧搬遷零就業家庭勞動力,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崗位、就業扶貧車間和居家就業等收入較低的崗位就業的,可申請每人每月400元的就業扶貧援助補貼,補貼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含12月)。
4.滬遵勞務協作公共服務崗位勞務補貼適用對象:建檔立卡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
補貼標準:500元以內/人/月。
政策描述:滬遵勞務協作公共服務崗位勞務補貼主要針對無法離鄉、無業可扶、無力脫貧者,創設一部分公共服務崗位,給予每人每月不超過500的公共服務崗位勞務補貼,補貼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含12月)。
5.職業培訓生活費補貼適用對象:建檔立卡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
補貼標準:40元/人/天。
政策描述: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參加脫產技能培訓期間享受每人每天40元生活費補貼,非技能培訓的其他培訓不能享受
6.職業培訓技能鑒定補貼適用對象:非財政供養人員的勞動力年齡范圍內的所有人
補貼標準:職業資格證書:200元/人,專項能力證書:100元/人。
政策描述:學員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先墊后付,誰墊付補貼誰,同一人同一等級同一工種只能享受一次。
7.職業培訓個人直接補貼(直補)適用對象:非財政供養人員的勞動力年齡范圍內的所有人
補貼標準:按照每個工種的給予部分培訓費用補貼,建檔立卡貧困戶和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直補培訓放寬到汽車駕駛C照,其他符合培訓條件的對象培訓汽車駕駛為B照及以上
政策描述:有創業、就業意愿的各類人員學員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等,見證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和直補不能同時享受,同一工種同一等級不得重復享受補貼。
8.創業場所租賃補貼適用對象:非財政供養人員的勞動力年齡范圍內的所有人
補貼標準:500元以內/月。
政策描述:租用符合規劃、安全和環保要求的經營場地創業,未享受場地租賃費用減免的,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一年以上并帶動就業的,給予每月不高于500元場地租賃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建筑、娛樂等相關行業除外,詳見財金〔2018〕22號文件)。
9.一次性創業補貼適用對象:非財政供養人員的勞動力年齡范圍內的所有人
補貼標準:5000元。
政策描述:對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一年以上并帶動就業的(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正常經營半年以上),按規定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建筑、娛樂等相關行業除外,詳見財金〔2018〕22號文件)。
10.創業貼息貸款適用對象:非財政供養人員的勞動力年齡范圍內的所有人
補貼標準:按當年貼息標準執行。
政策描述:符合創業貼息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5萬元的創業貼息(2020年執行3年貼息)。(建筑、娛樂等相關行業除外,詳見財金〔2018〕22號文件)
11.社保補貼適用對象:就業困難人員
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
政策描述: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余慶縣就業創業扶貧政策清單(企業)
1.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適用對象: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按當年標準補貼。
政策描述: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以及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年齡為準)。
2.吸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補貼適用對象: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500元/人。
政策描述:對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合作社式扶貧車間”、苗繡特色編織等“居家式扶貧車間”、建筑業小微作業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可申請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一次性補貼,補貼標準500元/人。
3.以工代訓適用對象:吸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易地扶貧搬遷人員就業的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500元以內/人/月。
政策描述: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等“合作社式扶貧車間”、苗繡特色編織等“居家式扶貧車間”、建筑業小微作業企業等生產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貧困勞動力通過在工作崗位上世紀炒作的方式接受培訓,提高其技能水平滿足實際工作需要。按經營主體吸納就業人數和不超過每月支付給貧困勞動力收入的30%,給予一定標準的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按實際吸納就業月數進行核算,最長不超過6個月。
4.企業在崗職工短期培訓適用對象:企業或承辦機構
補貼標準:100元/人/天。
政策描述:短期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轉業培訓、安全技能培訓(未獲證的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通用職業素質培訓、崗位練兵培訓、技能競賽培訓等7個小項,可以滿足企業內訓的多種需求,時長從5天到20天不等。對于職工在崗提升技能需求,使用本項目“在崗培訓”開展培訓。企業可以委托培訓機構培訓,具備培訓條件的企業也可自行組織培訓,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線下培訓和脫產培訓)。
5.企業在崗職工技能提升培訓適用對象:企業或承辦機構
補貼標準:初級工1000元,中級工1950元、高級工3000元、技師6000元、高級技師9000元。
政策描述:對《職業資格目錄》“技能人才”類工種參訓人員,通過職業能力鑒定或技能等級考評獲得證書的,給予補貼,通常用直接補貼方式開展,企業可以委托培訓機構組織培訓,也可自行組織職工培訓,見證補貼,流程簡單。
6.創業載體建設適用對象:企業或承辦機構
補貼標準:初級工1000元,中級工1950元、高級工3000元、技師6000元、高級技師9000元。
政策描述:對按規定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農民工創業示范園)的,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不少于 2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認定為市級農民工創業示范點的,給予 5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鼓勵各地加強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創業指導服務,對認定為市級創業服務示范窗口的,給予 5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完善創業孵化載體或創業指導服務平臺信息系統網絡硬件、軟件購置以及開發應用、開展創業指導服務、舉辦創業創新活動和就業創業政策宣傳等。具備條件的互聯網+創業等新興業態服務平臺按規定申報認定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支持。
7.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適用對象:企業或承辦機構
補貼標準:初級工及以下4000元,中級工5200元,高級工6000元。
政策描述:擇優選拔培訓對象,通過約1年時間,側重培養理論和實踐能力并重,綜合素質較高的技能型人才,為企業構建技能型人才“金字塔”結構夯實基礎。
8.職業技能(技能等級)鑒定補貼適用對象:企業或承辦機構
補貼標準:補貼標準120-400元不等。
政策描述:對企業職工舉辦的項目制培訓班(即集中辦班),職工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或技能等級評定的費用給予補貼。
9.企業院校培訓補貼適用對象:企業或承辦機構
補貼標準:按等級標準補貼。
政策描述:支持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的職業院校培養技能型人才,按中級工班畢業生每人1300 元(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 1950元)、高級技工班每人2250元(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的按照 3000元)、預備技師班畢業生每人3750元給予支持,對完成技師、高級技師培養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的,按照技師6000元、高級技師9000元給予培訓補貼。
10.創業載體建設適用對象:創業孵化基地
補貼標準:5萬-20萬。
政策描述:對按規定認定為市級創業孵化基地(農民工創業示范園)的,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給予不少于 2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認定為市級農民工創業示范點的,給予 5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鼓勵各地加強創業服務平臺建設,為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創業指導服務,對認定為市級創業服務示范窗口的,給予 5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完善創業孵化載體或創業指導服務平臺信息系統網絡硬件、軟件購置以及開發應用、開展創業指導服務、舉辦創業創新活動和就業創業政策宣傳等。具備條件的互聯網+創業等新興業態服務平臺按規定申報認定的,同等享受上述政策支持。
11.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崗位補貼適用對象:縣內吸納貧困勞動力用人單位
補貼標準:600-2700元。
政策描述:經人社部門認定,對吸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的用人單位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或一次性崗位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至6個月(含)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給予補貼;穩定就業7個月(含)以上,從第7個月開始,按照每人每月250元給予補貼,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一次性崗位補貼標準: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6個月(含)以下的,按照每人300元給予補貼;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12個月(含)以下的,按照每人700元給予補貼;穩定就業12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1500元給予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和一次性崗位補貼不能同時享受,只能享受一種補貼。由用人單位申請或者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
12.一次性獎勵補貼適用對象:縣內吸納貧困勞動力扶貧車間、農民合作社等
補貼標準:1000元/人。
政策描述:對當地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扶貧車間、農民合作社等給予一次性獎補。經當地人社部門認定,對吸納5名以上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扶貧車間、農民合作社等,給予一次性獎補。標準按照每吸納1人1000元計算,最高不能超過20萬元。由用人單位申請或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
13.創業吸納貧困勞動力一次性獎補適用對象: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創業組織
補貼標準:1000元/人。
政策描述:鼓勵外出務工人員返鄉創辦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3名貧困勞動力穩定就業3個月以上的給予一次性獎補。補貼標準按照每就業1人1000元計算,最高不超過5萬元。由創業主體申請或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
14.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適用對象:小微企業、民營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
補貼標準:按繳費比例測算。
政策描述: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括高校畢業生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為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當月起的12個月。
15.見習崗位補貼適用對象:企業或機構
補貼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的60%--80%。
政策描述:對吸納見習生的單位,見習時間為3—12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給予見習單位見習期最低工資標準的60%補貼、300元以內的意外傷害保險補貼。對見習人員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進行補貼,留用見習期滿人員的按500元/人標準給予單位一次性補助。
16.公益性崗位補貼適用對象:企業或機構
補貼標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
政策描述: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標準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00%執行。公益性崗位補貼的40%以上由用人單位承擔,60%由縣人社局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除錄用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時年齡為準)。